古代的赶考的学子们已经有了功名,为什么有些人还是穷困潦倒

在解释这个问题之前,编辑应该解释一下,并非所有的科举考生都是有钱人。在我国古代科举制度中,各个朝代的制度是不同的,所以并不是所有去北京参加考试的人都是人。我国科举制度始于隋朝至唐宋,科举达到明清史上最繁荣的状态。在这漫长的发展过程中,由于不同朝代科举制度的不统一,明清时期就出现了全民享有某些特权的现象。而在此之前,朝代参加科举考生,有很多学生。

从隋唐到明清末期,中国的科举制度经历了不断的改进和变革。

唐代科举制度。唐代科举考试基本上分为两类:常科和制科。所谓“常科”,是指每年定期举行的科学考试。如果唐朝皇帝颁布的御令宣布进行临时科学考察,则称为“制科”。当时,科举考试只分为两个层次:一个是州县考试,一个是礼仪考试。国家县级考试又称解题考试,礼仪考试又称省级考试(因为它通常由尚书省准备和主持)。参加考试后,得票的考生被称为“乡贡”。然后他们去北京参加省级考试,考生被称为“进士”。唐代的进士只有地位,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在唐朝当官。如果他们想当官,就必须经过干部在考核。同时,唐代的科举制度也有一些门阀的影子。如果你想成为一名官员,你不仅应该得到好成绩,而且还应该推荐别人。因此,许多赶赴北京参加考试的学生通常都是自己找一条出路,以便得到别人的推荐。

宋朝科举制度。宋朝的科举制度基本延续了唐朝,不过从宋太祖开宝六年(973年)开始,发生了一定变化。这一年进士放榜之后,有人控告考官取士不公,因而赵匡胤又亲自主持了一次复试,这便是最早的殿试,而考中的学子也因此又被称为“天子门生”。此后,宋朝形成了解试、礼部试、殿试的三级考试制度。到了宋太宗时,殿试录取的进士又开始被分为三甲,即赐进士及第、赐进士出身、赐同进士出身三个等级。而从宋英宗治平三年(1066),科举开始被正式定为三年一次,每年秋天,各州进行考试,第二年春天,由礼部进行考试,省试当年进行殿试。

明清时期,科举开始向儿童考试、农村考试、会考和寺庙考试四个层次转变。儿童考试又称智力测验、小测验、相当于入学考试,包括县考试、政府考试和医院考试三个阶段,入学考试又称学生,也可分为林学生、扩招、附设学生等,学生可以进入政府、国学、县学进行学习。学生通常有两个方向,一是选择龚胜,直接进入国家二字监督,成为一名督学,又称公官。除了贡品监督员外,还有一些官员的子女在狱中,他们被关进监狱,并向监狱捐赠资金。第二,他们参加省级学校官员的年度考试,两级考试按分数分为六个不一样的等级,被列入一、二等科学考试的学生有资格参加农村考试,说他们是科举学生,也就是科举的学生。因此,学生可以说是进入科举考试的第一步。

此外,“穷人和富人”现象才开始出现在明朝之后。在唐宋时期通过考试的特权仍然较少。他们不仅没有资格成为官员,甚至起源也不是终身的。系统还需要定期进行测试,但测试仍然会被取消。因此,有许多学生在明朝之前去过北京。

明清时期,全家人不仅有当官的资格,而且只要不犯罪,就有终身的渊源。更重要的是,明清时期,全家人享有很多特权,比如不纳税,所以很多人把自己的田地贴在全家人的名字上,每年给他们一定的租金。因此,在明清时期,一旦候选人被选中,就不必担心他们的生计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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